|
根据民政部、建设部《关于开展城市地名规划工作的通知》(民发【2005】65号)和省民政厅、建设厅《关于在全省开展城市地名规划的通知》(鲁民【2005】35号)精神,为进一步加强对城市地名规划工作的指导,山东省民政厅成立了由地名专家委员会成员随机组成的论证组,对全省17市进行城市地名总体规划论证。编制地名规划是新时期地名管理的一项新任务。地名规划方案按照国家要求,要做到设计书、规划图、地名表等成果齐全,经专家论证,以确保地名规划的科学性、专业性和权威性。之后才可向社会公示,报上级地名管理部门审核,最后经当地政府批准生效,并作为地名命名更名的指导性文件严格执行。 论证工作自2011年8月中旬开始,审核论证采取召开论证会和实地查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,目前已完成12个地级市的规划论证工作。其中潍坊、烟台、济宁、聊城、菏泽、威海、莱芜的地名规划工作得到了专家组的高度认可,聊城市城市地名总体规划作为我省的样本报民政部参与评优。 规划工作得到了当地政府部门的高度重视,各有关部门通力合作,积极协调配合。通过规划论证,总结归纳了城市地名的历史演变和分布规律;根据规划区的区域性质、区域特点,使地名规划与城市总体规划相适应;结合城市建设现状和发展规划的功能分区,使地名规划达到地方特色鲜明、区块主题明确、点面层次清晰、空间覆盖完整,并与原有地名相协调。 |